手机版学校入驻客服中心网站导航

欢迎来到上海浦东区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热线

审批房贷期间会计可将银行卡外借吗

来源:上海浦东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10/27 10:21:29

  近,经人介绍到某远房亲戚公司工作的会计小杨面临着一个难题,她的亲戚兼私下找她谈话,说希望小杨以自己的身份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过后他会将30万转入到这张卡里,再让小杨把这30万转入到某指定账户。对此,小杨很苦恼,虽然知道作为财务人员这样做是不妥的,而且自己刚刚申请了一笔25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碍于情面,一时不知道该怎样推脱,也不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究竟会承担怎样的后果。这里,我们上海浦东区会计培训班小编就想围绕这一问题和大家谈一谈有关银行卡外借的风险问题。

  账外账的定义

  账外账已成为企业偷税的一种主要方法,主要有账外现金账、银行存款账与小仓账等等,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较为流行。账外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令禁止的。小杨的企业要求财务人员以私人名义开银行存款账户,并将大量资金转至该账户的行为,可以看成是设立账外账。

  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

  如果这30万元属于公司营业收入,没有转入公司账户而是转入个人账户,且财务处理上仍以30万收入入账,并进行纳税申报,那么按照常理,30万元的营业收入本属于公司货币资金,在会计上归属于公司资产。但是转到个人名下会导致公司少了30万现金,无疑会年度报告公示会产生不良影响。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风险

  银行对公司账号进行监管就是为了防止账外账的存在。为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防范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国人民银行施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其中提到了“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而这30万元正属于以上范畴,发生大额交易,金融机构会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也就是说,若将30万元的款项挪作他用,很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住房贷款的银行审查

  银行受理购房者贷款申请后,为确认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会从民事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方面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查,银行通常会要求贷款人提供半年内的银行流水。小杨的个人房贷尚未正式下款,那么在未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支持确认的期间,异常的大额账款入账必然会引起银行注意,对个人征信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今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建立了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那么小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选择迫于上级压力而铤而走险,无论手段多么巧妙,总会有“引火上身”的。因此,会计人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远离非法企业和非法行为。

以上是我们小编分享的审批房贷期间会计可将银行卡外借吗!,想了解更多会计资讯尽在上海浦东区会计培训班http://4479.peixun360.com/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400-6136-679
  • 咨询老师:余老师
  • 点击咨询:

常见问题

没有想要的答案?马上提问

友情链接: [上海浦东会计培训班] [上海嘉定区会计培训班] [上海仁和会计培训班]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 郑州天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